关于举办2024年第二期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培训班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粤技服〔2021〕149号)的要求,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,提高考评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,提升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专业化水平,现拟定于2024年6月21日-23日举办广东省网络视听新媒体协会2024年第二期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培训班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职业(工种)及等级
职业(工种):互联网营销师(选品员、直播销售员、视频创推员、平台管理员)。
等级:考评员、高级考评员
二、培训对象
面向院校、企业、社会组织机构等符合互联网营销师考评人员申报条件,且有意愿参与我会在广州及各地市开展的考评工作。考评人员的申报条件如下:
1、廉洁自律,秉公执考,作风正派、诚实守信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和职业荣誉感。
2、掌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理论、相应职业(工种)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、考评技术和方法,熟悉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政策法规。
3、考评员:应具有本专业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三级以上(含三级)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(含中级)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。
4、高级考评员:应具有本专业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一级或具有本专业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二级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,并已有1年以上实际考评经验。
三、培训内容
(一)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法规;
(二)考评人员职业道德、工作要求和违纪处理等;
(三)国家职业标准,理论科目考核要求、题型结构、评分标准等;
(四)实操科目考核要求、现场考评技术以及考核过程的注意事项;
(五)职业(工种)专业技能实操模拟演练和组织实施;专业技能考评技术讲解和点评;
(六)培训结束后学员须参加统一考核,考核内容包括:公共知识、实操科目模拟模考评,综合评审论文评审及答辩模拟考评(仅限高级考评员)。
四、培训时间和方式
时间:2024年6月21日-23日(暂定)
方式:采取线上+线下结合的培训方式(具体线下培训和考核地点将另行通知),培训期满并通过考试者,分别颁发广东网络视听新媒体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高级考评员、考评员证卡,作为今后受聘对应工种高级考评员、考评员的资格凭证。
五、收费标准
本次培训免费(含培训费、证卡工本费),参加培训人员差旅费自理。
六、报名流程
参加考评员、高级考评员培训班的人员请填写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》。同时准备好以下材料:身份证、毕业证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、原考评员证书(仅限高级考评员)等扫描件、以及免冠小一寸电子版白底彩照。在6月17日前将以上材料发送至协会电子邮箱(gdwlst@126.com)进行资格审核(注明:姓名+工种名称+考评员类型(例:张三直播销售员+高级考评员/考评员)。
通过审核并成功缴费的学员,于6月22日培训当天将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》、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诚信承诺书》等原件交由协会工作人员。
七、报名及会务联系方式
刘小娇 020-61228874、18924257849(微信同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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